纺织专用设备及配件、木材加工机械、橡胶加工专用设备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、销售,批发、零售:五金交电、电动工具、电子产品、机电设备(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、特种设备)、仪器仪表、电工器材,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、零配件、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(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